广东省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诉讼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09-09-07 10:41:42 点击数:
导读:今年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对全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形势均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的经济发展态势,尤其是对于占我省企业总量份额较大的中小企业,开始陆续出现因资金裂断裂而影…

 
 
今年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对全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形势均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的经济发展态势,尤其是对于占我省企业总量份额较大的中小企业,开始陆续出现因资金裂断裂而影响企业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甚至是企业倒闭、外迁的现象,从而引发涉资金链断裂企业债务纠纷。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如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好这类案件,直接关系到在金融危机影响下我省社会经济持续平稳快速发展。广东高院民二庭经过初步的调查和思考形成了一些不成熟的想法。

我省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诉讼的简要情况

据我们从省政府了解到的信息显示,中小企业占我省企业总额的98%,其资产总额、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实现利润、纳税额分别占全省接近80%。从我省中小企业局发布的统计结果看,今年1-9月份,我省中小企业亏损额增幅和亏损面均有大幅增加,而全省主要是珠三角地区的企业关停和外迁也有所增加,广东省关闭的企业为7148家,同比出现较大涨幅。这种情况虽然与有些媒体特别是境外媒体关于广东省特别是珠三角掀起了企业“倒闭潮”的报道不完全相符,但也表明金融海啸对我省经济形势造成的影响较大,形势比较严峻。

对于上述现象产生的原因,省政府和银监机构的观点略有不同,省政府认为一是由于政策力度与企业可承受程度之间的矛盾,具体体现为受环保、节能、社保、劳动等政策影响,企业压力普遍增大,亏损企业损额增幅和亏损面均有大幅增加。二是由于中小企业为主与大银行体制之间的矛盾,即在信贷紧缩的大环境下,中小企业更成为企业挤压的对象,大量中小企业面临融资渠道狭窄,从而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问题。银监机构则认为:目前中小企业面临困难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中小企业融资难只是其经营发展困难的一种表现或一个方面。虽然紧缩性及结构调整性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强化了金融机构优化资源配置行为,会导致部分经营平衡的中小企业资金链紧张,但大部分中小企业是因为经营困难导致资金紧张进而产生融资困难,而不是因融资困难导致企业经营困难,融资便利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涉及到的领域主要集中在中小加工制造业,大部分为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影响企业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甚至倒闭关停情况的出现,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企业员工讨薪上访,企业债权人讨债无门,政府责令房东、村小组、村委会等主体向企业员工垫资缺乏法律依据等等,严重影响了企业员工、债权人的利益,直接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

从我们通过向部分中院了解的情况看,在诉讼方面,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诉讼主要体现为拖欠货款、租金、水电费等一系列的欠款纠纷、借贷纠纷、企业破产案件以及劳资纠纷。因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诉讼既包括合同正常到期产生的债权债务清理,也不乏因企业无法经营而被迫倒闭,甚至出现恶意倒闭等情况而产生的债务追索。今年以来,企业破产类案件有所增加,借贷纠纷案件主要还是集中在金融机构90年代以来产生的不良资产清理,该类案件数量与往年基本持平,而随着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劳资纠纷数量的增加,在今年整体收案数出现“井喷”趋势的情况下,更是雪上加霜,加剧了劳资纠纷的审判任务。随着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影响企业经营状况国、偿债能力甚至倒闭关停现象的进一步加剧,各类欠款纠纷也会陆续诉至法院。

我们认为:尽管我省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诉讼激增的势头并不明显,但这类案件还是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而且,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进一步扩大,不排除我省这类案件在数量上存在上升的可能性。此外,由于这类案件既涉及多方债权人利益,也涉及劳资双方利益,矛盾纠纷容易激化,处理不好还容易酿成群体性纠纷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大大增加了案件处理难度。比如,前一段时间我省发生的湛江中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谷公司)因董事长庞贵雄坠楼身亡所引发的涉及中谷公司和庞贵雄系列案件,中谷公司下辖六个子公司,有四个子公司在湛江,有两个子公司在广西,共有员工近5000人,湛江糖业产量占全国的40%。中谷公司现有总资产估计六亿元左右,而已成诉的债务即达11亿多元,党委领导下的政府统筹解决直接关系到榨农、中谷公司员工乃至整个糖业企业的生存发展,对维护湛江糖业发展及社会稳定都提出了严峻考验,也对案件的审判工作提出了严峻考验。由个案折射到一般,由一地反映到全省,促成了我们对该类案件处理上的一些思考。

二、处理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诉讼案件的几点建议

我们的基本想法是对今后一段时期内可能发生的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诉讼的处理工作,要做到未雨绸缪,争取主动,加大对该类案件的调研工作力度,从案件处理的制度和机制上提前做好应急预案,正确把握和统一案件处理尺度,以防审判工作陷于被动局面,同时积极支持地方政府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风险,促进我省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识处理好该类案件的重大意义。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诉讼案件的处理情况直接关系到我省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关系到我省社会的和谐稳定。在该类案件的受理、审理及执行过程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促进我省中小企业生存发展,促进我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深刻认识处理好该类案件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各审判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好该类案件。要以当前我院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将如何依法妥善处理好该类案件作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议题给予高度重视。要积极应对处理该类案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制定切实有效可行的措施,确保案件处理的顺利进行。

(二)拟对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诉讼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按照民讼法的规定,该类案件在受理上可能造成分散于不同地区或层级法院受理、不同法院审理尺度不一的结果。实际上,由于该类案件往往涉及多方主体利益,妥善处理该类案件,需要对案件的整体背景、处理原则、利益协调、具体分配方案予以通盘考虑。因此,有必要对涉及某一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所有诉讼案件进行集中管辖,统一案件处理的思路和标准,严防零打碎敲,个别清偿。具体的做法是:由高院指定相应的中院进行集中管辖。这一做法一方面便于案件统一协调处理,另一方面也方便高院对案件的指导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诉讼保全和保全财产的保管工作。要根据债权人的保全申请,依法、及时、果断采取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措施,谨防中小企业主恶意倒闭、逃废债务的行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对于恶意倒闭、逃匿的企业投资者和经营管理人员应当依法采取边控、限制出境等有力措施。对于车间、设备、原材料等生产资料,应优先实施活封,以免激化矛盾。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后,要建立有效的查封财产保管机制,防止企业财产在查封后的流失。同时,要加快财产的变现速度,尤其是易损易耗的保全物品需要紧急处理的,要及时依法变价保存价款,以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放大,确保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利益。

(四)加强调解工作。要在该类案件的处理中全面落实省法院工作三项“硬要求”,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争取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既要严格依法办案,又要在工作方法上体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对于依照法律下判不利于矛盾纠纷实际解决的案件,要认真贯彻全程调解、全员调解的调解工作原则,多做当事人工作,必要时可以邀请院、庭领导参与调解工作,尽量争取用调解方式结案,努力维护和均衡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严把破产案件的入口关。对一些具备破产要件的企业法人,可向法院申请其破产,使该企业主体真正退出市场,做到优胜劣汰。但为了防止债务人“假破产真逃债”的现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申请的有关规定,把好破产案件的立案关。同时要进一步细化中小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破产案件的立案标准,增强破产立案工作的透明度,避免企业以“逃债”为目的,恶意关闭企业,损害员工、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六)加强联系、协调和沟通。妥善处理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诉讼案件,单靠法院内部某一个部门或者法院自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加强多方的沟通协调。在法院内部,要加强立案、审判、执行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同一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部门的业务处理中不发生冲突。在法院外部,要积极争取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建议当地党委政府尽早出台涉诉企业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法院则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有效实施相关对策措施。必要的时候,法院还可以到金融、劳动、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确保涉及涉案企业、员工生存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得以妥善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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