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0-04-05 19:38:16 点击数:
导读:1、住院伙食补助费2、医疗费3、停工工资4、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1、 住院伙食补助费
2、 医疗费
3、 停工工资
4、 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 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14为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6伤残津贴:一至四级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疾退休手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至本人死亡。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7一次性赔偿金:一级至四级残疾的跨统筹地区户籍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伤残津贴。以基数一次性计发十年;(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一级伤残的计发十五个月,二级伤残的计发十四个月,三级伤残的计发十三个月,四级伤残的计发十二个月。需要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
8、 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
9、 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
10、 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1、 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12、工亡补助金: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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