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应收账款风险的成因及其控制

  发布时间:2010-07-07 16:39:10 点击数:
导读:摘 要: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和管理不善、不注重商业票据结算等是产生应收账款的主要原因。应收账款造成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贴现成本高,成本上升效益下滑等,给企业带来较大损失。为了加强对应…

    摘 要: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和管理不善、不注重商业票据结算等是产生应收账款的主要原因。应收账款造成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贴现成本高,成本上升效益下滑等,给企业带来较大损失。为了加强对应收账款的控制,应调整业绩考核指标,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加强客户的信用调查和监控,实行有效的资信管理与控制严格考核销售部门,采取灵活有效的清欠措施。
  关键词:应收账款;风险管理;负债率;企业成本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除了依靠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价格、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等传统的策略外,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赊销成为企业扩大销售的重要手段之一,于是就产生了应收账款。对于一个企业来讲,提供商业信用的结果,一方面可以扩大产品的销售收入;另一方面又形成了一定的应收账款,造成机会成本、坏账损失等费用的增加,形成应收账款风险,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通常情况下,应收账款的风险与应收账款的规模成同比例增长,企业利用商业信用实现的销售额越大,承受的应收账款风险就越高。因此,对应收账款还进行有效风险控制,增强风险意识,制定防范措施,是现代企业经营与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1 应收账款风险分析

  应收账款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应收账款所引起的坏账损失、资金成本和管理成本的增加。具体而言,应收账款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应收账款不断增加,易造成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

  企业应收账款余额不断增加,一方面使流动资金出现短缺;另一方面又迫使企业不得不举债经营。为了维持经营,企业在高负债率经营的情况下,以大量举债为生。此举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财务费用,致使经济效益下降,而且也使企业迈向了资不抵债的边缘。

  1.2 现款回收率低,贴现成本高

  企业为了及时收回货款,大量吸纳承兑汇票成为可能。有的企业现款回收率不足10%,承兑汇票占了70%以上,为及时变现应急,不得不承担高额的贴现息。

  1.3 以物易物相互抵账,成本上升效益下滑

  以物易物相互抵账、抹账来清理应收账款实属企业间的无奈之举,多数以物抵债的价格都在高出当前市场价格的40%以上。抵回的实物,企业一方面再以高价抵出,另一方面则根据需要用于生产或以当前市价赔款销售,其结果是企业获取了维持基本生产所需资金,但承担了巨额损失,出现了顾此失彼的尴尬局面。

  1.4 贴点换钱应运而生

  近一个时期以来企业的应收账款居高不下,有的月平均余额甚至达到了年销售收入的60%以上,为了求得生存,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不得不借助一些私营企业的“灵活”手段,将应收账款以15%~25%的巨额损失换取所谓的“贴点”换钱。此举虽然暂时缓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但其恶果不容忽视:一是打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二是助长了腐败之风;三是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2 应收账款风险产生的成因

  2.1 企业追求片面的竞争,缺乏风险防范意识

  在现代社会激烈的竞争机制下,企业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不但要在成本、价格上下功夫,而且必须大量地运用商业信用促销。但是,某些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为了扩销,在事先未对付款人资信情况作深入调查、对应收账款风险进行正确评估的情况下,盲目地采用赊销策略去争夺市场,采用较宽松的信用政策,只重视账面的高利润,忽视了大量被客户拖欠占用的流动资金能否及时收回的问题,从而成为应收账款风险加大的主要原因。

  2.2 企业内部控制不严

  有些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缺乏规章制度,或有章不循,形同虚设。财务部门不及时与业务部门核对,销售与核算脱节,问题不能及时暴露,一些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催收、清理不及时,账龄老化,却任其发展,存在应收账款长期挂账现象。

  2.3 企业内部激励机制不健全

  在某些企业中,为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往往实行职工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销售人员为了个人利益,只关心销售任务的完成,采取赊销、回扣等手段强销商品,使应收账款大幅度上升,而对这部分应收账款,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要求相关部门和经销人员全权负责追款,导致应收账款大量沉积下来,给企业经营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3 应收账款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为了减少或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加速企业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企业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建立有效的管理模式,加强对应收账款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3.1 制订合理的信用政策

  信用政策又称应收账款政策,是指企业在采用信用销售方式时,为对应收账款进行规划和控制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信用政策是企业财务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信用标准、信用条件、信用额度和收账政策四部分。

  3.1.1 确定正确的信用标准

  信用标准是企业决定授予客户信用所要求的最低标准,也是企业对于可接受风险提供的一个基本判别标准。信用标准较严,可使企业遭受坏账损失的可能减小,但会不利于扩大销售。反之,如果信用标准较宽,虽然有利于刺激销售增长,但有可能使坏账损失增加,得不偿失。可见,企业应根据所在行业的竞争情况、企业承担风险的能力和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权衡,确定合理的信用标准。

  3.1.2 采用正确的信用条件

  信用条件是指导企业赊销商品时给予客户延期付款的若干条件,主要包括信用期限、折扣期限和现金折扣等。一般来说,企业在确定信用条件时,应当比较提供信用条件的成本与加速收账带来的收益, 如果提供信用条件的成本小于加速收款带来的收益,提供现金折扣就是合理的,反之,就是不合理的。

3.1.3 建立恰当的信用额度

  信用额度是企业根据客户的偿付能力给予客户的最大赊销限额,确定恰当的信用额度能有效地防止由于过度赊销超过客户的实际支付能力而使企业蒙受损失。在市场情况及客户信用情况变化的情况下,企业应对其进行必要调整使其始终保持在自身所能承受的风险范围之内。

  3.1.4 制定可行的收账政策

  企业对各种不同时期应收账款的催收方式,包括准备为此付出的代价,这就是收账政策。制定收账政策时要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企业信誉尚可,目前遇到暂时的困难而不能及时支付赊销货款的情况,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帮助其渡过难关,对以便将来能够收回货款并保持业务关系,对有实力支付而近期不愿意支付的客户,应要求对方制定还款计划并提供相关的担保,确保其能逐步还款,如对方不予以配合,为保护企业的利益,尽力降低应收账款的风险,必要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2 加强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

  信用政策建立以后,企业还要加强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2.1 做好客户的资信调查

  企业在作出是否对客户提供商业信用以及对哪些客户提供、赊销的额度多少等决定之前,首先要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调查,做到知彼知己,防患于未然。企业应广泛收集有关客户信用状况的资料,并据此采用定性分析及定量分析的方法评估客户的信用品质。取得分析结果后应注意或减少与信用差的客户发生赊账行为并对往来多、金额大或风险大的客户加强监督。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确定所能给予的最大赊销,预防坏账损失的发生。

  3.2.2 制订合理的赊销方针和结算方式

  企业可借鉴西方对商业信用的理解,制订适合自己的可防范风险的赊销方针。如:①有担保的赊销。企业可在合同中规定,客户要在赊欠期中提供担保,如果赊欠过期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条件销售。赊欠期较长的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一般比赊欠期较短的坏账风险要大,因此企业可与客户签定附带条件的销售合同,在赊欠期间货物所有权仍属销售方所有,客户只有在货款全部结清后才能取得所有权。若不能偿还欠款,企业则有权收回商品,弥补部分损失。另为,企业可以根据客户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选择适宜的结算方式。即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较强,信用状况较好的客户,可以选择风险较大的结算方式(如分期收款等方式),这样有利于购销双方建立起一种相互信任的伙伴关系,扩大销售网,提高竞争力。反之,则应当选择风险较小、约束能力比较强的结算方式(如预收货款等方式)。

  3.2.3 建立赊销审批制度

  建立赊销审批制度,强化管理。企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和管理方便,设立一个赊销审批制度,规定在一定额度内的销售由特定权力的人员批准,各经办人员只能在各自的权限内办理审批,超过限额的,必须请示上一级领导同意后方可批准,金额特别巨大的,需报请企业最高领导批准。同时,应落实责任制,各经办人员经办的业务应自己负责,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要求其对自己经办的每笔业务进行事后监督,直至收回资金为止。

  3.2.4 加强财务监督管理

  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赊销业务的账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当赊销业务产生时,财务按权责发生制及时入账,并据此设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坏账准备”等账户,相关的总账和明细账应由不同的人员分工负责,加强相互控制。企业应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其他一些已经掌握的相关信息进行合理的估计并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定期统计应收账款各客户的赊销金额、账龄及增减变支情况, 必要时应向债务人函证,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价。将赊销结果及时反馈给企业主管领导和销售,为评估、调整赊销客户的信用等级提供可靠依据。企业财务部门对已经形成的应收账款应定期向赊销客户寄送对账单和催交欠款通知书。负责营销的部门及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及有关人员做好此项工作。

  3.3 建立和完善应收账款工作责任制度

  为防止销售人员片面追求完成销售任务而强销盲销,企业应在内部明确追讨应收账款不是财务人员而是销售人员的责任。同时,制订严格的资金回款考核制度,以实际收到货款数作为销售部门的考核指标,每个销售人员必须对每一项销售业务从签订合同到回收资金全过程负责。坚持“谁经办、谁催收、谁负责”的原则,作到人员、岗位、责任三落实,在经办人、责任人调离换岗时,应向部门主管报告清欠工作进展情况,这样就可使销售人员明确风险意识,加强货款的回收。

  总之,合理有效地防范与控制应收账款的风险应作为企业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经营部门应树立全新的营销观念,加强客户信用管理,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职责。财务部门应加强监督,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使企业应收账款的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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