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房产交易律师见证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10-07-08 19:48:36 点击数:
导读:  个人  1、土地使用权证书;  2、房屋权属证书(银行抵押的需先办理注销手续);  3、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身份证明(军官证、驾驶证);  4、买卖双方的计划生育证明(18—49岁),暂住人口需提供的…

  个人

  

1、土地使用权证书;
  

2、房屋权属证书(银行抵押的需先办理注销手续);
  

3、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身份证明(军官证、驾驶证);
  

4、买卖双方的计划生育证明(18—49岁),暂住人口需提供的计生证要暂住地村(居)委会盖章证明;
  

5、双方权利人到场(卖方也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公证处的公证委托书);
  

6、买卖契约(或拍卖合同和拍卖成交确认书);

  

企事业单位还必须提供

  

1、营业执照原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拍卖成交确认书上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私章;
  

4、委托下属办理的委托书盖章;
  

5、上级部门同意转让证明(或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

上一篇:律师见证应坚持的原则 下一篇:律师见证的一般程序——东莞顾问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