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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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一、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营业执照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字号名称;
2、有与生产经营与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经营范围。
二、受理发照权限和要求:
工商分局按市工商局授权委托发照权限,除申请企业法人执照,以及控制行业(如发廊、卡拉OK、旅业、印刷、废品收购业)需上报市工商局审批外,其他行业从经办人员受理之日起七天内作出答复,将营业执照发给申请人;不予核准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资料:
办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营业执照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人应持户籍证明到工商分局申领《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一式两份;
按表格如实填报(填写时用钢笔填写),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加盖公章,证明本人身份和计划生育情况。
2、提交经营场地证明;
3、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个人免冠一寸相片2张;
4、私营企业(雇请工人8个以上)还应提交负责人登记表、雇工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
赵 小兔 高级合伙人、首席律师
业务范围:法律顾问、股东纠纷、合同纠纷、欠款催收、建筑房产、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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