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房屋查封申请)
作者:东莞顾问律师网 来源:www.GuwenLvshi.com 发布时间:2010-07-27 09:56:04 点击数:
导读:东莞律师推荐:赵小兔点击查看律师详细介绍>>律师执业证号:14419200611997617免费法律咨询:13726480060QQ在线咨询:113298052在线留言咨询: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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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叶某,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籍贯广东省东莞市。
被申请人:徐某,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籍贯台湾省苗栗县。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 承包经营合同 纠纷,申请人于 2007 年 2 月 12 日已向你院提起诉讼。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申请人现向你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400000元。
申请人所了解的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 房产一栋,地址为东莞市厚街镇海逸豪庭倚湖名居翠XX号。
此致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首席律师
赵 小兔 高级合伙人、首席律师
业务范围:法律顾问、股东纠纷、合同纠纷、欠款催收、建筑房产、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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