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投资协议书(设立有限公司)
股东各方: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丁方:身份证号码: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丁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或自己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因为一方的原因致使公司不能完成注册登记的,应当赔偿其他方相当于其投资额10%的的违约金;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本协议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6、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丙方: 丁方: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 日
签订地点:东莞市长安镇
代为起草/审查合同:赵小兔律师 13726480060
赵 小兔 高级合伙人、首席律师
业务范围:法律顾问、股东纠纷、合同纠纷、欠款催收、建筑房产、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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