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谅解书
作者:东莞顾问律师网 来源:www.GuwenLvshi.com 发布时间:2010-08-25 22:31:39 点击数:
导读:东莞知名律师赵小兔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37264800602009年8月8日6时10分许,司机李明辉在桂嘉高等级公路嘉禾县行廊派出所门口路段路驾驶汽车粤SX9XXX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王光玉死亡,经交警认定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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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8日6时10分许,司机李明辉在桂嘉高等级公路嘉禾县行廊派出所门口路段路驾驶汽车粤SX9XXX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王光玉死亡,经交警认定李明辉负主要责任,王光玉负次要责任。
事后,肇事司机李明辉立即自首并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立即委托车主阮丽平和受害人家属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书》,并立即向家属支付了全部赔偿金共计300000元。
由于此次事故造成受害人的死亡,肇事司机李明辉深有悔意和歉疚。通过协商和了解,我知道肇事司机李明辉本人的家庭经济也很困难,并长期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其过失造成的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部分能够足额赔偿。作为死者家属,我对李明辉的过失行为给予谅解,请求有关司法机关对其从宽处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家属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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