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律师”“包打官司”骗钱财“诉讼掮客”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0-11-01 10:57:43 点击数:
导读:梅州日报讯只因轻信他人一句谎言,竟被“热心肠的朋友”骗去1.8万余元,最终落得人财两空,而诈骗者也因此锒铛入狱。近日,该诈骗者因诈骗罪被兴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9年3、4月间的一…

 
 
梅州日报讯 只因轻信他人一句谎言,竟被“热心肠的朋友”骗去1.8万余元,最终落得人财两空,而诈骗者也因此锒铛入狱。近日,该诈骗者因诈骗罪被兴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9年3、4月间的一天,黄某方在兴宁市兴城公园路杨桃树下一出租屋通过一丘姓男子认识毛某,在闲聊中黄某方得知,毛某与一女子结婚后不久,其妻就借故离家,至今下落不明。毛某曾请求丘姓男子帮忙找回其妻子,称要将妻子告上法院,同时付给了丘姓男子1万多元作为活动费用。丘姓男子不仅没有将毛某的妻子寻回,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
  黄某方得知上述情况后,认为毛某的钱很好骗,便生歹念。他随即向毛某吹嘘自己认识兴宁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可以帮毛某打赢官司,骗取了毛某的信任。此后,在长达1年多的时间里,黄某方先后20多次以求法官办事需要费用为借口,从毛某手中骗走现金18000多元,并将骗来的钱财用于日常挥霍。事情过了1年多仍无丝毫进展,毛某这才发觉自己受骗上当了,忙向公安机关报警。日前,当黄某方再次以求人办事需要费用为由向毛某拿钱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何碧帆 刘映波)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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