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非婚生子女生父中男方拒作亲子鉴定如何处理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0-11-02 22:48:09 点击数:
导读:  “在确认非婚生子女案件中,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男方)如果否认原告证明的结论,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若其不能证明自己不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其进行亲子鉴定。如果被告拒绝作…

   “在确认非婚生子女案件中,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男方)如果否认原告证明的结论,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若其不能证明自己不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其进行亲子鉴定。如果被告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法庭可以根据查证属实并排除第三人为非婚生子女生父的证据,推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

上一篇:东莞婚姻律师:广州市法院审理离婚 (房改房)、劳动争议、损害赔偿三类案件研讨会综述 下一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