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有何规定?
发布时间:2011-04-10 16:32:45 点击数:
导读:注册资本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对于某些特殊行业,法律、行政法规对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纳,但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
注册资本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对于某些特殊行业,法律、行政法规对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纳,但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作价出资;对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规定了两个限制:
一是无法估量其价值的财产不能作为出资;
二是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财产及根据其性能不可转让的财产不得用于出资。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首席律师
赵 小兔 高级合伙人、首席律师
业务范围:法律顾问、股东纠纷、合同纠纷、欠款催收、建筑房产、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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