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经营范围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11-04-10 16:36:41 点击数:
导读:经营范围是指企业经核准允许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及服务项目,是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范围,体现了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企业必须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公司法》、《…
      经营范围是指企业经核准允许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及服务项目,是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范围,体现了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企业必须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核准企业的经营范围:

  一、企业自愿申请原则.《公司法》第11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二、经营范围与注册资本(金)相一致原则.《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企业法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资金、设备、从业人员以及技术力量相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他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经营范围一经登记,即成为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依据。如果企业的经营活动超越经营范围,其行为属无效行为。

  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原则.至于企业超范围经营的问题,主要是指企业超出登记主管机关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一般表现为:

  1、未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变更登记,超出营业执照上指定的经营项目、商品品种和商品类别从事经营活动。

  2、未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变更登记,超出营业执照上核定的营业方式从事经营活动。

  3、未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变更登记,擅自超出营业执照指定的供应对象,或是登记主管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原核发营业执照上指定的营业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了调整,而企业仍按照调整前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1条规定: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至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66条规定: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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