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报》租铺被收入场费 商户索回遭拒

  发布时间:2011-08-22 09:04:4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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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铺被收入场费 商户索回遭拒
律师称,无论是入场费,还是转让费,只要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法律是不会禁止
陈景彬

  6月21日,厚街曹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投诉,她在厚街一商场租了一个铺位,商场收了我们数千元的入场费,我们怎样才能拿回入场费?

  厚街赤岭中瀚商场的20多名档主,怀疑商场收取数千元不等的入场费存在欺诈行为。

  昨日,厚街赤岭中瀚商场总经理徐壮丽向记者表示,收取入场费已是行业潜规则。

  广东鼎能律师事务所赵小兔律师表示,如果没有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加上双方自愿,从法律上来说可以生效,难以索回。

  档主

  商场欺诈收取入场费

  今年5月1日,曹女士在厚街赤岭中瀚商场租了一个铺位。

  一位名叫徐壮丽的男子自称负责招商,向曹女士收取了数千元的入场费后,双方签订了合同。但就在营业了大约半个月后,曹女士被要求签署第二份合同。

  曹女士发现,新合同中的多项内容被更改,她认为新规定对经营不利,便向商场总公司瀚洋集团反映。曹女士说,总公司这时才向自己告知,不用交任何入场费。曹女士称,共有20多位业主交纳了入场费,具体数额有多有少,之前我们都以为总公司授权他这么做。

  昨日下午,记者浏览了曹女士等人的合同,发现内容上并未提及入场费。“他写给我们的单据,也只敢写商铺费用。”曹女士等人认为,商场的前后不一,其实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希望能索回入场费。

  商场

  收取入场费是行业潜规则

  记者联系了商场部总经理徐壮丽。他表示确实有收取过入场费,“这已经是行业潜规则。”

  “其实我们在签署合同前,都有跟档主们沟通过,我们也不敢随便收费。”徐经理说,这些都是档主们自愿的行为,“可能现在生意较差,她们就是想借机会减免租金。”

  记者又联系了中瀚商场所属的瀚洋集团,负责人李金祥同样表示,收取入场费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他们确实有授权给徐壮丽。

  李金祥表示,至于收取多少费用,确实没有一个硬性的规定。

  律师

  双方自愿行为证明有效

  广东鼎能律师事务所赵小兔律师表示,无论是入场费,还是转让费,只要没有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法律是不会禁止的。

  赵律师说,收取这笔费用,最好能出具发票,至于上面标示入场费还是商铺费用,倒不是特别重要。另外,对于合同上没有注明的意见,赵律师认为,档主们已经以实际行动支付了这笔费用,就表明是自愿支付,在法律上是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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