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报:法律热点问题 我们帮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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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进行时·法律在线栏目今日与大家见面了。这个栏目旨在解答当前热点事件和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大家可以拨打本报热线22112008或登录东莞时报官方微博(腾讯微博http://t.qq.com/dongguanshibao;新浪微博http://weibo.com/dongguanshibao),提出问题,我们将在获得权威解答后告诉您。 同时,我们也开办了“有此一法”栏目,摘选较为实用的法律条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您对这两个栏目有何意见和建议,欢迎致电帮助我们改进。致谢! 职介收费有标准 普工不超100元 法律在线 问:很多人会通过职介所求职找工,那么,求职时需不需要交中介费、押金或抵押身份证? 答:广东省莞鹏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兔介绍,职介所为求职者提供中介服务,可以收服务费,收取多少,应以物价部门规定为准。求职一定要到正规中介公司,否则,一旦被骗,维权较难。 市物价局价格举报12358热线工作人员介绍,中介为求职者介绍工作成功,普工最高收取介绍费100元,技工最高收取200元。如收费超过这个标准,求职者向物价部门投诉。 市人力资源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到合法中介公司找工无需抵押身份证,用人企业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押金。(栏目记者 刘小利) 用工一个月内 应签劳动合同 有此一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栏目记者 刘小利) |
赵 小兔 高级合伙人、首席律师
业务范围:法律顾问、股东纠纷、合同纠纷、欠款催收、建筑房产、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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