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修工程合同

  发布时间:2012-03-14 23:58:18 点击数:
导读:甲方:(以下简称甲方)XXXXXXX有限公司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XXXXX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XXXXXXX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XXXXX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台扣利富高塑胶制品(东莞)有限公司 新工厂厂房、宿舍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东莞市长安镇涌头社区新围工业园海怡路7

3、工程范围:一幢厂房面积为6000M2 (共三层),一幢宿舍面积为2385 M2(共五层)。

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所购买的材料性能、规格、质量,以及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的要求国家和行业同时有标准的,按高标准执行有新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执行;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方的特殊要求执行

二、工程装修内容以及单价详见报价单。

三、装修设计图纸

由乙方设计装修图纸,并经甲方书面确认。装修的设计费包含在总造价当中,不另行收取设计费。

乙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图纸不得含有技术瑕疵、安全隐患、严重缺陷,否则由此导致工程量增大或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进行赔偿。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对装修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四、工程总造价:厂房含税RMB 万(人民币大写 元整),宿舍含税RMB 万(人民币大写 元整)。

除双方一致同意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变更了相关单价之外,工程总价款以该总造价为准。

五、工程期限

工程开竣工日期:

厂房:2012525日至2012715

宿舍:201241.2012515

若甲方提供厂房或宿舍的时间延迟,工程开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六、质量保证

按甲方要求施工,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

七、付款方式:

1、付款时间及金额:

款项

工程项目

厂房

宿舍

比例

付款日期

付款金额

付款日期

付款金额

一次款

(签合同)

25%

2012/5/25~5/28

2012/4/1~4/3

二次款

(工程进行一半)

40%

2012/6/10~6/15

2012/4/16~4/19

三次款

(工程竣工)

30%

2012/7/5~7/10

2012/5/1~5/5

四次款

(验收后、质保金

5%

保修期满一年的次日

保修期满一年的次日

合计

100%

 

2、若开竣工时间延后,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八、中途验收以及竣工验收。

1材料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供材料的清单进行签字行为,仅代表甲方知悉乙方运送材料的情况,不能代表对其质量的认可。

2)一旦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

2、现场检查和返工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甲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甲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甲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甲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甲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甲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甲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甲方的确认。

6工程完工后,由乙方负责清理现场。清理完毕后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的一个月内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九、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及费用;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承担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逾期二十天仍未竣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装修设计的变更

方有权提出装修设计的变更或增加,但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变更要求后三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报价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报价单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报价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报价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4)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天内不向甲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甲方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天内予以确认,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乙方的价款变更要求。

(7)甲方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由于甲方变更或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长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甲方提出减少装修设计项目的,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否则虽有减少,但总价款不变。

十、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否则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3、合同附件:报价单、设计施工图、施工进度表、其他书面协议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申请仲裁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7、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使用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足额赔偿

8、合同(包括附件)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名: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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