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冒充单身搞大女店员肚子 对私生女不闻不问

  发布时间:2013-03-28 18:37:07 点击数:
导读:2010-11-1616:32:38来源:厦门商报手机看新闻商报讯(记者陈光豪通讯员卢泽潇)已婚店老板冒充单身,把女店员肚子搞大后不闻不问。最终,女店员把老板告上法庭,为私生女索要抚养费。近日,湖里区法院一审宣判了此案。…

2010-11-16 16:32:38                来源: 厦门商报          手机看新闻

    商报讯(记者 陈光豪 通讯员 卢泽潇)已婚店老板冒充单身,把女店员肚子搞大后不闻不问。最终,女店员把老板告上法庭,为私生女索要抚养费。近日,湖里区法院一审宣判了此案。

    大刚原来在湖里区开了一家店。2008年8月,晓菲应聘到店里打工。

    当时已33岁的大刚谎称自己是单身,与也已30多岁的大龄剩女晓菲擦出“爱情火花”,很快两人就非婚同居,而晓菲也很快怀孕。

    但实际上,大刚早与他人登记结婚。晓菲称,在其怀孕期间,大刚拒接她的电话,对其不闻不问。不过,2009年5月底,晓菲还是坚持把小孩生下来。

    今年7月份,晓菲将大刚告上法庭。晓菲诉称,小孩出生后,大刚从未尽任何做父亲的责任,她多次要求他支付抚养费,但大刚总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如今小孩已一周岁,但大刚未尽任何抚养义务,因此请求法院判令小孩由她抚养,大刚则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小孩18周岁止,共计21.6万元,一次性付清。

    大刚同意小孩由晓菲抚养,但其辩称,每月1000元抚养费的标准偏高,而且他还有一个小孩,他又没有工作,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湖里区法院认为,大刚作为未直接抚养非婚生女的生父,应负担相应的抚养费。虽然大刚无固定经济来源,但考虑到他在厦门购有房产,以及晓菲在厦门抚养小孩的实际生活所需,晓菲要求他支付1000元抚养费合乎情理。不过,对于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法院没有支持。

    近日,湖里区法院一审判令大刚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非婚生女18周岁止。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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