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司增资入股协议
甲方: liuXX,身份证号码: 。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电话:
鉴于:
1、 东莞市X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股东为 liuXX、 共 人,其中 liuXX 持有公司 %的股份,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2、 乙方有意对公司进行投资,参股公司。 甲方愿意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接受 乙方作为新股东对公司进行投资。
各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 乙方入股公司暨公司增资扩股事宜达成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 东莞市XXX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 东莞市谢岗镇 ,公司经营范围: ,成立日期: 。
二、增资前的注册资金、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1、公司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货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数的 %;
2、甲方以 现金 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数的 %;
3、公司原股东实际到账投资额为 万元,甲方实际投资额为 万元。实际占股比例为 %。
三、增资后的注册资金、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1、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货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数的 %。
2、甲方以 现金 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数的 %;
3、乙方以 现金 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数的 %;
4、乙方实际出资应为 万元,实际占股比例为 %。
四、乙方出资时间,以及违约责任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公司缴付全部出资共计 万元(或约定分期缴付)。
乙方逾期缴付的,应当按照所欠资金千分之一每日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总出资额10%的违约金。
五、声明、保证和承诺
各方在此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甲、乙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2. 甲、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承担的其他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3. 甲、乙双方不得新设任何与本公司形成竞争的公司,甲、乙双方的关联公司与本公司交易必须经过全体股东的同意。
4.甲、乙双方均不得要求公司聘请其亲属来公司任职,特殊情况需要的,一律须经全体股东批准,否则无效。
六、新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
新股东同原有股东法律地位平等,享有法律规定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查阅公司账册、获得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七、章程修改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根据本协议内容对“东莞市XXX实业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八、股东地位确立
甲、乙两方承诺在协议签定后 日内通过公司对本次增资扩股的股东会决议,完成向有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一切必备手续,尽快使 乙方的股东地位正式确立。
九、为简化在工商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各方同意届时签署其他内容的协议或合同;但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协议、合同文本,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十、保密
1、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本协议的标的;
(4)各方的商业秘密。但是,按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若有);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十一、出资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资,但允许出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人转让、合并等。
2、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出资各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3、本协议为各方就本次增资行为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法律适用、管辖及生效
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各方在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向 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于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 份,各方各执一份,,其余二份留公司在申报时使用。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公司盖章: 公司其他股东签名同意:
法定代表人: 时间:
赵 小兔 高级合伙人、首席律师
业务范围:法律顾问、股东纠纷、合同纠纷、欠款催收、建筑房产、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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