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2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xxxx,身份证号码: 362xxxxxxxxxx3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互相协商,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东莞市东城xxxxx单元1301号的房屋一栋(粤房地权证莞字第0200077377号;空房,不含空调、热水器、以及其它可以搬动的家具)转让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实际使用面积详见房屋产权证。
二、上述房屋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陆拾伍万 元( 655000 元)。
本价款为甲方实得款,交易过程中甲、乙双方的任何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不承担相应税费导致办理迟延的,视为乙方违约。
三、双方交易流程如下:
1、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天支付定金 拾万 元( 100000 元);
2、甲方收到定金后立即向银行申请还清贷款,并申请取消银行抵押登记。
甲方五天内不向银行申请还清贷款的,视为违约,合同解除,甲方应双倍退还定金。
3、甲方还清银行贷款并取消了银行抵押登记后,十天内通知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过户的当天乙方支付房款肆拾伍万 元( 455000 元)。
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五天内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视为违约,合同解除,定金不予退还。
4、2013年10月22日之后,甲方配合办理房屋契税等缴纳手续,办理当天乙方支付剩余房款。逾期支付房款的,按剩余房款的千分之一每天支付违约金。
5、甲方应于2013年12月20日前通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逾期交付的,应按伍仟元( 5000 元)每月支付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收楼后,乙方十天内仍不予理睬的,视为已经交付。甲方可将房屋钥匙存放于物业管理处,或者不锁门并将房屋钥匙置于房屋内。
四、如甲方一房二卖的,则甲方除退还全部已收款外,还应当向乙方支付壹拾万元( 100000 元)的违约金;如果出卖给第三方的差价超过壹拾万元的,以该差价作为违约金。
因第三方对该房屋主张权利而导致乙方的损失时,甲方除应赔偿损失外,还应当支付相当于损失的30%的违约金给乙方。
五、本合同所指通知,包含口头通知、短信通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等。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签名、手印: 买受方签名、手印:
联系手机:13x060 联系手机:
电子邮箱:zhaxm 电子邮箱:
送达地址: 景湖x送达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赵 小兔 高级合伙人、首席律师
业务范围:法律顾问、股东纠纷、合同纠纷、欠款催收、建筑房产、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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