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协议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 下浓查口的土地一块计 亩,用以农作物种植。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期限第一阶段为五年,从2013年9月20日起到2018年9月19日止。
租赁期满前半年,双方可以就续租问题另行达成协议,也可以书面通知对方到期后终止本协议。
双方未达成新的租赁协议,也未书面通知对方到期后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续期第二阶段五年,从2018年9月20日起到2023年9月19日止;其他协议条款不变;余此类推。
甲方通知土地租赁期满后终止本协议,继续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续租权。
第三条:租赁土地租金
每年租金总额(大写)
。(币种:人民币),(小写)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签订日,后四年为每年的9月20日前付清下年租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2、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
4、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
5、甲方应提供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经乙方验证后复印其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根据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保证生产。
2、乙方有权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租。但必须保证继续执行本协议,不得改变用途,并事先告知甲方。
3、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一方于期满前半年内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期限满后终止的。
2、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3、除上述两点外,未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要求解除或终止协议。否则,应双倍对方的损失(含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可期待利益损失,以及为索赔、维权花费的费用如律师费等)。
第七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的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协调解决,并经双方协商妥善处理,满足乙方正常使用。
甲方在租赁期内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改变协议或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的一切损失。
国家对农田的各种统一补贴归甲方所有,乙方在经营中政府的扶持、立项等的补贴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一切临时设施必须拆除并平整好土地,不能影响甲方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赵 小兔 高级合伙人、首席律师
业务范围:法律顾问、股东纠纷、合同纠纷、欠款催收、建筑房产、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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