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务派遣合同(用人单位用)
劳务派遣合同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东莞XX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派遣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务派遣合同期限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派遣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务人员的派遣与变更
(一)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
(二)乙方负责按照上述条件组织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订《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及岗位》,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方因用工需要需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通知进行人员变更,并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及岗位》,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费用标准及结算
劳务费用标准:甲方按照人民币 元/时(计时),(大写: )标准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包括应支付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的工资、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被派遣劳务人员有法定可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的,或者甲方认为该人员不符合甲方用工需要的,甲方可以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出现违法现象,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赔偿。
(三)如被派遣劳务人员因旷工、罢工、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四)甲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并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依法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二)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甲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五)乙方应按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劳务派遣人员发生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工伤、工亡、非因工负伤、非因工死亡等情况)或者给第三人及\或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的款项外,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由乙方按照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赔偿事宜。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甲方因生产需要须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方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期满即可终止。
七、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二)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
赵 小兔 高级合伙人、首席律师
业务范围:法律顾问、股东纠纷、合同纠纷、欠款催收、建筑房产、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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