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欠条 一字之差效力有别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2015-10-14 20:30:21 点击数:

  [基本事件]
  两年前,蔡某向李先生借了2万元。为了防止蔡某赖账,李先生让蔡某写下了一张欠条:“今欠李××人民币两万元整”。双方还约定还款日期为半年后。
  但是,到了还款期后蔡某却拒绝还钱。蔡某说,因为当年的借条写成了欠钱,所以现在只要他不承认欠钱,李先生告到法院也没有用。
  李先生想了解,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当初的那张“欠条”真的写错了吗?如果告到法院,他是不是会因此输掉官司?
  [律师解读]
  在该事件中,李先生将欠条和借条搞混淆了。李先生借钱给蔡某应该让其写下借条,而不是欠条。两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意思却不一样。
  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
  此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它们所起的作用不同:仅仅以一张欠条提起诉讼的,如果对方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向法庭说明欠款形成的原因及提供相关的证据。
  而借条较易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院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抵赖很困难。
  所以,当自己借钱给别人时,应要求对方出具借条。而别人欠你货款时,你应要求对方出具欠条,两者不要混淆。现实生活中,有些故意想赖账的人往往会有意无意地混淆使用欠条、借条,当事人应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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