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哪些条款无效?
发布时间:2006-10-14 16:55:37 点击数:
导读: 根据《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合同合同无效: (l)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根据《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合同合
同无效:
(l)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
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格式合同中如有规定免除制定方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或者排
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均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格式合同其他条款
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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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无效:
(l)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
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格式合同中如有规定免除制定方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或者排
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均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格式合同其他条款
的效力。
首席律师
赵 小兔 高级合伙人、首席律师
业务范围:法律顾问、股东纠纷、合同纠纷、欠款催收、建筑房产、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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