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

 来源:2001-6-15  发布时间:2006-10-31 23:44:39 点击数: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法行(2000)26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司机因公外出造成交通事故,未构成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

 

法行(2000)26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司机因公外出造成交通事故,未构成交通肇事罪,也不属于自杀、酗酒、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应认定为工伤。

 

2001年6月15日

上一篇: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