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
作者:赵小兔律师 来源:东莞律师网_东莞顾问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6-11-11 21:51:06 点击数:
导读: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申请人: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东莞分所律师。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申请事项:申请向收集、调取证据。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一案的辩护律师,本人认为需要向…
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
申请人: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东莞分所 律师。
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申请 向 收集、调取证据。
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涉嫌 一案的辩护律师,本人认为需要向证人(有关单位、公民个人) 收集、调取证据。因情况特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予以收集、调取。
此致
申请人(签名):
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
东莞分所
2005年 月 日
附:证人姓名
有关单位名称
个人姓名 ,住址或通信方法
收集、调取证据范围、内容
首席律师
赵 小兔 高级合伙人、首席律师
业务范围:法律顾问、股东纠纷、合同纠纷、欠款催收、建筑房产、知识产权。
微信公众号
欢迎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