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签定竞业禁止协议时应注意

  发布时间:2008-07-01 09:39:02 点击数:
导读:  一是要求用人单位明确自己是否属于应限制主体,并在合同中注明。  二是要求明确限制从业的时间、行业或单位、地域范围等,对用人单位不合理的要求有权拒绝。  三是要求明确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并在…

  

    一是要求用人单位明确自己是否属于应限制主体,并在合同中注明。

  二是要求明确限制从业的时间、行业或单位、地域范围等,对用人单位不合理的要求有权拒绝。

  三是要求明确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并在协议中注明,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的,竞业限制协议自动失效。

  四是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应诉,敢于对用人单位不合理的要求提出抗辩,请求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一篇: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 下一篇:携带乙肝病毒就业遭拒 女大学生怒诉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