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争议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08-07-07 23:59:43 点击数:
导读:工伤人员及其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工伤人员及其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注:如不服初评的,先到谷涌医院评残办咨询,如咨询后还要求复评的,复评后等级改变的,参保人复评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非参保人由单位支付。复评结果不变的,其复评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地址:广州市教育路88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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