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被盗刷 终审银行判赔

  发布时间:2009-06-02 21:33:11 点击数:
导读:  对于用户来说,财大气粗的银行一直都是强势的一方,什么条款都是银行说了算。不过最近广州中院审理了一起案件,银行败给了一名普通的信用卡用户。2006年10月至11月,一些人利用伪造的信用卡和用户名称、密码,在东…

  对于用户来说,财大气粗的银行一直都是强势的一方,什么条款都是银行说了算。不过最近广州中院审理了一起案件,银行败给了一名普通的信用卡用户。2006年10月至11月,一些人利用伪造的信用卡和用户名称、密码,在东莞、深圳等地疯狂购物并提取现金。在他们落网后,一名受到损失的储户以“银行失责”为由状告其发卡银行广东番禺大石支行。番禺法院一审判决储户胜诉,银行不服番禺法院判决,上诉广州中院,并首次公布银行个人密码即俗称“PIN”码的技术原理,以证明复制银行卡不可能得到密码,并质疑储户曾经将密码告诉妻子,增加了密码泄密可能性。对此,广州中院认为识别伪造的存折、卡,是银行应尽的合同义务。银行未能识别伪造的借记卡,应承担违约责任,终审判决银行败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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