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被关押的丈夫离婚需办理哪些手续

  发布时间:2009-08-13 10:28:53 点击数:
导读:  ■咨询:  林女士是一名在一家外资企业上班的员工,户口在河北省。丈夫是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名无业人员。目前丈夫因吸毒被关押起来强制戒毒,夫妻之间已无感情可言。家中也无共同财产,孩子也没有。现在林…

 

  ■咨询:


  林女士是一名在一家外资企业上班的员工,户口在河北省。丈夫是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名无业人员。目前丈夫因吸毒被关押起来强制戒毒,夫妻之间已无感情可言。家中也无共同财产,孩子也没有。现在林女士想知道离婚应该办哪些手续?  


  ■答复: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法院判决离婚两种形式。如果是协议离婚,则婚姻双方需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事项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如果是判决离婚,则提起离婚的一方须向法院提起诉讼。就林女士的情况而言,丈夫因吸毒被关押,如果能够与他见面,则可以与他协商协议离婚的问题。如果不能与他见面或者无法与他达成离婚协议,林女士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之规定,对于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目前不能确定林女士的丈夫现在被关押的情况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被监禁的情况。如果属于这种情况,林女士可以向经常居住地法院(在你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提起诉讼;如果不属于这种情况,可以向丈夫的住所地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情况,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此,一般来说,林女士的离婚要求应当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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