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欠款被拍卖法院优先偿职工

  发布时间:2010-03-05 11:21:07 点击数:
导读:发布于2010-03-0410:47:53南方日报讯(记者/胡良光通讯员/邓嘉乐)记者昨日获悉,从化法院日前依法以3260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卖了被执行人花都机械厂的一些物业,因在执行中…
发布于 2010-03-04 10:47:53
 

南方日报讯(记者/胡良光通讯员/邓嘉乐)  记者昨日获悉,从化法院日前依法以3260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卖了被执行人花都机械厂的一些物业,因在执行中得知该厂拖欠72名职工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金等近500万元,且该厂职工已在花都法院起诉追讨,于是从化法院加班加点从拍卖款中提取500万元后全额支付追款职工,得到好评。
  据介绍,谢某红、胡某北与被执行人广州市花都区机械厂、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发展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900万元及利息。去年1120,从化法院依法以3260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卖了花都机械厂所有的位于花都区新华镇新街路一号厂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办公楼。因在执行中得知花都机械厂拖欠职工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金等近500万元,且该厂的职工已在花都法院起诉追讨,因此在执行上述借款合同纠纷案时,该院决定让该批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优先受偿后再行分配剩余款项。
  今年2月初,该院受理了花都法院委托执行的彭某彬等72人申请执行花都机械厂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春节临近,该院迅速部署,执行人员加班加点在两天内做好了发放该批执行款的核算和统计工作,第二天,将该批职工近500万元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金等从拍卖款中提取后全额支付。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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