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逾期未归被处自动离职不服决定状告同仁医院败诉

  发布时间:2010-03-09 22:03:02 点击数:
导读:本报讯(记者王丽娜通讯员郭玮)王女士因留学国外,逾期未归,单位对其作出按自动离职处理的决定。王女士不服,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该决定。昨天记者获悉,东城法院驳回了王女士的诉求。王女士称,她曾是北京同仁医…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 通讯员郭玮)王女士因留学国外,逾期未归,单位对其作出按自动离职处理的决定。王女士不服,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该决定。昨天记者获悉,东城法院驳回了王女士的诉求。

    王女士称,她曾是北京同仁医院的职工,1997年经医院批准赴日本留学,2002年获博士学位后继续留日从事博士后研究。2006年回国。今年,王女士无意中发现她的人事档案中有一份医院作出的处理决定,称对王女士按自动离职处理。王女士认为,她并没有收到该处理决定,且该处理决定没有依据。王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该决定。

    法庭上,北京同仁医院辩称,当时王女士申请自费赴日本研修1年,但其逾期未归。1999年,医院对其作出处理决定,并按照其档案中的家庭住址邮寄送达,但被退回。2003年,医院通过登报方式刊登了处理公告。

    法院审理认定,王女士赴日留学一直逾期未归,单位对其作出按自动离职的处理决定并无不妥;因无法送达处理决定进行登报公告,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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