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法院首次受理知识产权案

  发布时间:2010-06-01 14:25:51 点击数:
导读:发布于2010-06-0111:20:33南方日报讯(记者/马喜生通讯员/廖蔚)近日,东莞市第一法院当庭宣判了一宗侵犯D-link商标的知识产权案,虎门金龙电脑经营部被判赔偿1.2万元,这是东莞市基层法院获权受理知识产权案以来的首宗案件…

发布于 2010-06-01 11:20:33 
 
 
 
南方日报讯 (记者/马喜生 通讯员/廖蔚) 近日,东莞市第一法院当庭宣判了一宗侵犯D-link商标的知识产权案,虎门金龙电脑经营部被判赔偿1.2万元,这是东莞市基层法院获权受理知识产权案以来的首宗案件。今年4月1日起,市第一法院可受理不涉及驰名商标认定、争议金额不满人民币200万元的部分知识产权案件。
  首宗知识产权案是友讯电子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因商标专用权问题,与被告王某朴等13人发生纠纷,该案于4月1日正式在市第一法院提起诉讼。
  台湾友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友讯公司”)是“D-Link”、“友讯”、“D-Link友讯网络”商标的商标注册人。2005年1月1日,台湾友讯公司与友讯电子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友讯”)签订上述3个商标的《商标使用授权书》,上海友讯据此3个商标在中国大陆的合法使用权。随着伪冒和盗版上述3个商标的商品增多,2009年1月15日,上海友讯开始在中国大陆地区提起商标诉讼。
  市第一法院院长陈斯称,目前东莞电子市场假冒伪劣的现象比较严重,主要集中在电脑软件、影像制品和品牌商品3方面侵权。

 

南方日报
 

 

上一篇:企业字号冲突案件中认定侵权的标准 下一篇:以非臆造词汇注册商标不能排除他人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