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用工误区四:为员工料理退工手续是企业的权利和"砝码"

作者:东莞顾问律师网 来源:www.guwenlvshi.com 发布时间:2010-07-30 16:17:02 点击数:
导读:这样的案例随处可见:劳动关系结束后,员工要求企业料理退工手续,而企业则以不为员工料理退工手续为手段或谈判的砝码,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或退还培训费等,由于企业不料理退工手续造成员工无法再行就业,员工要求企业…

      这样的案例随处可见:劳动关系结束后,员工要求企业料理退工手续,而企业则以不为员工料理退工手续为手段或谈判的砝码,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或退还培训费等,由于企业不料理退工手续造成员工无法再行就业,员工要求企业赔偿工资损失,最终员工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获得了法律的支持。员工胜诉的原因主要在于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7日内为员工料理退工手续,这是无条件的同时法律规定,如不及时料理造成员工损失的企业应当赔偿。而企业的败诉则在于企业错把为员工料理退工手续这一法定义务当成了自己的权利和有利于已的谈判砝码。这一误区非常普遍,特别应引起企业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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