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要求清偿货款,应当以个人还是个体户名义
来源:东莞顾问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1-04-04 20:53:07 点击数:
导读:东莞法律咨询:赵律师,您好。我是东莞个体户业主。一年多以前,一个酒店从我的店里共赊购了五万多元的货物。我多次向酒店追款,但酒店总以各种理由,拒不付货款。我现在想通过法院要货款。我以自己名义起诉还是以店…
东莞法律咨询:
赵律师,您好。我是东莞个体户业主。一年多以前,一个酒店从我的店里共赊购了五万多元的货物。我多次向酒店追款,但酒店总以各种理由,拒不付货款。我现在想通过法院要货款。我以自己名义起诉还是以店里名义?
林先生
赵小兔律师的解答:
林先生,您好。
您应当以您个人的名义起诉,在诉状中注明该个体户的商号。
起诉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如采购单、送货单、对账单等。
另,因为诉讼时效是两年,建议您尽快提起诉讼。
——东莞顾问律师网 免费法律咨询
首席律师
赵 小兔 高级合伙人、首席律师
业务范围:法律顾问、股东纠纷、合同纠纷、欠款催收、建筑房产、知识产权。
微信公众号
欢迎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