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燃气的应聘和岗前培训问题。

  发布时间:2011-06-16 10:33:52 点击数:
导读:大学毕业后,我被中国燃气上海中油录用,当时在电话里跟我谈的条件是做安全技术人员,但是在总部要强制必须培训,不培训不予以录用。在培训之前签订了一项岗前培训协议,要求至少工作一年才能离职,否则交2400元违约金…

大学毕业后,我被中国燃气上海中油录用,当时在电话里跟我谈的条件是做安全技术人员,但是在总部要强制必须培训,不培训不予以录用。在培训之前签订了一项岗前培训协议,要求至少工作一年才能离职,否则交2400元违约金。劳动合同上待遇,工作什么都没有阐述,当时觉得待遇低但是做安全员还是比较有前途的,可是培训完之后分配到下属公司工作,并没有如电话通知报到那样做安全员,也没有给我书面等正式的员工报道证件等,待遇是其他公司同样岗位的1/2左右,有几个同事想跳槽要交纳违约金,否则不给予辞职证明。在下属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得知,这里的员工因为待遇低走了很多,数目是留下员工的4倍多,总部就是用大学生对社会的履历不足及坑蒙拐骗的方式诈其廉价劳动力。我想知道其的这种圆滑的行为是不是违反相关法律,或者我有什么方法能帮助我辞职并顺利拿到辞职证明?



赵小兔律师的解答:

      你好,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由于你无法举证当时公司答应你做安全技术人员,因此公司分配你到现岗位并无不当。但由于没有约定报酬,又没有集体合同,该岗位应当同工同酬。单位对该岗位未实行同工同酬,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可以认为是没有足额发放工资,你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劳动,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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