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享受何工伤保险待遇?
发布时间:2006-11-01 21:20:11 点击数:
导读: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并享受以下待遇:项目类别基数标准支付方式伤残抚恤金一级本人工资90%1…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并享受以下待遇:
项目 | 类别 | 基数 | 标准 | 支付方式 |
伤残 抚恤 金 |
一级 | 本人工资 | 90% |
1、按月发给; 2、本人自愿一次性领取的,可一次性计 发并终止保险关系。具体计发标准由(省、市、区)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二级 | 85% | |||
三级 | 80% | |||
四级 | 75% | |||
一次 性伤 残补 助金 |
一级 | 本人工资 | 24个月 | 一次性支付。 |
二级 | 22个月 | |||
三级 | 20个月 | |||
四级 | 18个月 | |||
护理 费 |
全部护理依赖 |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50% | 按月发给。 |
大部护理依赖 | 40% | |||
部分护理依赖 | 30% | |||
易地安 家费 |
补助费 | 本省(市、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 6个月 | 一次性发给。 |
途中费用 | 本年度职工出差补助标准 | 100% |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患病时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中执行个人负担部分有困难的,由工伤保险基金酌情补助。到达退休年龄时,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低于按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标准的,应按养老金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项目 |
类别 |
基数 |
标准 |
支付方式及注意事项 |
一次性伤残 |
五级 | 本人工资 | 16个月 | 一次性支付 |
六级 | 14个月 | |||
七级 | 12个月 | 1.一次性支付 2.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或劳动合同期满本人另行择业的,可以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领标准由省(区、市)劳动行政部门确定。 | ||
八级 | 10个月 | |||
九级 | 8个月 | |||
十级 | 6个月 | |||
伤残抚恤金 | 五级 | 本人工资 | 70% | 1.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享受;2.本人自愿也可一次性计发,标准由省 (区、市)劳动行政部门确定。 ┃ |
六级 | 70% | |||
在职伤残补助 | 不分级别 | 工资降低部分 | 90% | 1.因工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的 2.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予以保留。 |
此外,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安置假肢、假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费用。
首席律师
赵 小兔 高级合伙人、首席律师
业务范围:法律顾问、股东纠纷、合同纠纷、欠款催收、建筑房产、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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