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报》车辆被浸车主无处索赔

 来源:东莞时报 发布时间:2010-05-09 21:07:14 点击数:
导读:报道详见:http://www.sghfc.com/focus/201005/214400.html  昨日早上10时开始,在东湖花园的服务中心处,业主就爱车被浸一事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交涉本报记者王欢摄  5月8日10时莞城李小姐来电:暴雨淹没了地…

报道详见:http://www.sghfc.com/focus/201005/214400.html

  昨日早上10时开始,在东湖花园的服务中心处,业主就爱车被浸一事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交涉 本报记者 王欢 摄

  5月8日10时莞城李小姐来电:暴雨淹没了地下停车场238辆车,原因是物管没有第一时间通知事主,停车场排水很差,物管不处理,把责任推给天灾。

  暴雨灌进停车场,淹的或许不仅是业主的爱车,甚至还是业主的钱包和心情。

  4月7日晚的暴雨,东湖花园的停车场遭了殃。昨日上午10时左右,业主们投诉服务中心没有做好防御措施,事后甚至不肯作出任何赔偿。服务中心秦先生表示,他们一直都在抢修,希望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投诉 要求赔偿汽车维修费用

  昨日早上10时开始,在东湖花园的服务中心处,十多位业主就爱车被浸一事与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争吵起来。

  业主李小姐说,很明显就是服务中心的防御措施做得不够,“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见有沙包,而且也没把防洪门关上。”

  她说,当时水位已经超过了方向盘,有的车甚至已经浮起来了。水浸后,李小姐同样表示服务中心的人没有立即采取解决办法,“只有三四个保安游下水,但直到凌晨7点多才开始排水,也只通知了一小部分业主。”

  据业主们不完全统计,水浸的车辆达238辆,他们纷纷表示要求服务中心能赔偿汽车在4S店的全部维修费用,“我们都交了车辆管理费,他们即使不同意,也应该贴出公告,给个理由。”

  回应 希望业主们走法律途径

  随后,该服务中心的秦先生带记者走访了停车场一带,刚好有车子被拖出来,一半的车身满是脏泥。而在各出口处,沙包已经堆起来,还有数十名工人坐在两边休息。

  秦先生表示,最近几年一直以来都没有出现水浸的现象,而且每年都有对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保养。

  他说,暴雨后,电也停了,当时马上就请求供电局抢修电梯,随后又请求消防队过来帮忙抽水,但水位有两米高,全部抽完需要较长的时间,“我确实是发现车子已经被淹后,才叫业主过来,但我从凌晨3点一直打到6点,才通知到三分之一的业主,电话一直没人接。”

  对于业主提出的赔偿要求,服务中心的老总一直没有出面,而工作人员秦先生则表示,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律师 收管理费就要承担责任

  广东鼎能律师事务所的赵小兔律师表示,只要该服务中心收了管理费,就构成车辆保管合同法律关系,就对车辆的安全承担责任,“大雨刚刚开始时,服务中心应当在发现停车场被水淹后,立即通知车主把车子开走。”

  赵律师说,该服务中心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业主可以向服务中心提出索赔,如果被拒绝则可以将物业公司起诉到人民法院。”赵律师说,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但具体赔偿费用,应该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先鉴定损失,这样可以避免自己单独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后,对方不服鉴定申请重新鉴定。(见习记者 陈景彬)

律师简介

赵小兔律师 广东鼎能律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交通索赔 刑事辩护

联系方式:1372648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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