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今年将推广“主动执行”

  发布时间:2010-05-17 18:57:56 点击数:
导读:发表日期:2010年5月5日南都讯记者吴秀云实习生曾静通讯员穗法宣从法宣 当事人打官司后不用自己申请,法院就会主动执行,破解执行难问题。“主动执行”工作在从化法院试点一年多,案件的执行率翻了一番。记者从…

 

发表日期:2010年5月5日

南都讯记者 吴秀云 实习生 曾静 通讯员 穗法宣 从法宣 当事人打官司后不用自己申请,法院就会主动执行,破解执行难问题。“主动执行”工作在从化法院试点一年多,案件的执行率翻了一番。记者从广州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获悉,“主动执行”将在广州法院全面展开。

“主动执行”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没有自觉履行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在债权人事先同意的前提下,不需经债权人另行申请,由人民法院直接移送立案执行的一种执行工作创新机制。

“主动执行”工作去年2月份在从化法院开始试点,到去年年底,执行到位率从2008年的35.2%提升到70.7%,执行和解率从2 0 0 8年 的6 .5 3 %提 升 到59 .67%,另外执结平均周期从2008年的120天缩短到60天。

广州中院副院长黄荣康表示,下一步广州市法院将全面推行主动执行机制。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林秀雄也表示,广东省法院今年将全面推行主动执行和全程实行主动执行的工作机制。林秀雄同时表示,虽然是开展主动执行工作,但也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和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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