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动律师提供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

作者:赵小兔律师 来源:www.guwenlvshi.com 发布时间:2010-07-30 15:55:43 点击数:
导读:一、公司企业劳动人事法律服务主要内容:企业劳动人事制度管理法律服务:企业建立完善的劳动人事制度有助于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协助企业提高发展速度。1企业劳动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审查;2企…

一、公司企业劳动人事法律服务主要内容:

企业劳动人事制度管理法律服务:企业建立完善的劳动人事制度有助于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协助企业提高发展速度。

1企业劳动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审查;

2企业规章制度起草、修改和审查;

3向企业及时提供相关劳动人事新法规和规章、提供劳动人事政策、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咨询;

4为企业培训劳动人事管理人员劳动法律知识;

5为企业做好社会保证相关内容的指导和法律咨询;

6协助企业做好劳动平安管理和劳动维护制度的建立和制度制订修改工作,及时协助处置工伤认定事件;

7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人事制度,建立制定企业有关用工、工资分配、福利保 险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

9协助企业审查、起草、修改、制订完善《劳动合同》公司章程》员工守则》劳动纪律手册》和《企业平安生产有关规定》协助调整劳资关系;

10为顾问单位的专利权 商标权 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维护提 供法律建议,并协助顾问单位制定失密制度、失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制度。失密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审查(可以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制订不同的失密合同)

11定期了解企业劳动合同订立、履行情况,协助企业规范其用工行为,使企业防止因解除劳动合同顺序不合法或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不合法引起的风险;

12指导企业提高收集证据技巧,指导企业运用规章制度进行科学管理,防止、减 少处置违纪员工而发生劳动争议应当承当的举证风险;

13提醒企业依法定顺序制订内容合法的劳动制度,防止企业在仲裁、诉讼中不能履行举证责任;

14协助企业预防和处理工资、工伤、解雇、社保费和弥补金等引起的劳动争议,真正为企业减轻负担,使企业能够把全部精力放在生产、经营上;

15协助企业进行劳动年审和社会平安费登记申报等工作;

协助企业申报内部规章制度备案和申报采用综合工时和经济性裁员审批手续;

16协助企业做好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续签工作和劳动合同终止工作;

17进行律师见证,签发律师函;

14定期宣传国家及外地最新发布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5根据企业的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16根据企业需要,协助设立法律顾问室,并对其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17根据企业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18代理劳动合同鉴证;

19其他有关劳动事务;

劳动仲裁与诉讼法律服务:企业每年劳动案件胜诉率都不高,因为大部分单位都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发生劳动纠纷时,往往由法律顾问去应急处理,但是很多法律顾问在平时忙于处置事务时,并不注重劳动法律的收集和查找和及时更新学习,因此我认为,为了更好的维护合法权益,应找劳动法方面的法律人员去处理。为公司企业提供如下劳动法律服务:

1劳动仲裁与诉讼日常咨询和个案咨询

2代表企业与员工进行相关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专业谈判;

3代理企业与员工发生的劳动仲裁案件和劳动诉讼一审与二审案件;

4代表企业与员工协商调解劳动纠纷争议;

5代理企业协调处置相关劳动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劳动行政复议和劳动行政诉讼;

6代理企业处置集体劳动仲裁、一审诉讼、二审诉讼。

公司企业劳动法培训法律服务:增强公司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平时处置劳动人事相关事务时的合法性,提高公司劳动人事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实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1企业特殊岗位针对性法律培训;

2新进员工法律培训和产业法律讲座;

3员工相关案例讲解;

4劳动合同法律责任和法律效力讲解;

5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法律讲解;

6规章制度合法性和有效性讲解。

律师调查法律服务:

1背景调查包括:对新聘用员工工作简历背景、学历背景调查;协助对员工提供证件的真伪认定;对履行竞业禁止与失密协议状况调查等;

2对本职工作中涉及商业秘密的失密性进行调查;

3对员工提供的职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方案设计法律服务和主要劳动合同及相关文本制作

1用工方案设计、修改和协助审定;

2裁员方案设计、修改和协助审定;

3集体合同定书、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 失密协议 竞业协议、员工手册 规章制度

4其他法律知识讲座,例如:工会、劳动平安管理、平安捍卫等相关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

服务方式 

1.由律师按顾问合同约定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2.定期与顾问单位负责人会晤,为顾问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方案。

3.每月与顾问单位电话联系,全面了解顾问单位现状,以便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 

4.顾问单位可随时与律师联系,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

5.顾问律师可通过面谈、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开展工作。 

6.如顾问单位有特别要求,双方可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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