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报》治安队接管加油站路口长安“逃费通道”今起封死

作者:陈华信 李永飞 来源:东莞时报 发布时间:2010-08-15 20:37:07 点击数:
导读:报道详见:http://dgtimes.timedg.com/html/2010-08/05/content_505262.htm事件回放  在距离长安镇松安收费站(深圳往东莞方向)一百米处,一家ESSO(埃索)加油站以加油满100元为条件,私下帮助外地车辆从旁边…

报道详见:http://dgtimes.timedg.com/html/2010-08/05/content_505262.htm

事件回放

  在距离长安镇松安收费站(深圳往东莞方向)一百米处,一家ESSO(埃索)加油站以加油满100元为条件,私下帮助外地车辆从旁边小路绕道逃费,不断对松安收费站国有资产造成损失。本报昨日A03版《长安一加油站暗度陈仓 收费站一月损失或达百万》进行了详细报道。


  长安ESSO(埃索)加油站“逃费通道”如何解决?加油站的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规?昨日,记者再次做了深入的走访。

  加油站站长承认

  “(逃费)铁门是我们打开的”

  昨日11时30分左右,记者随长安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达加油站现场查看。记者发现,加油站员工依然打开活动的铁门,让加了油的车辆通过“逃费通道”。

  在记者与政府工作人员表明身份之后,加油站员工才停止了放行行为。但对于加油满100元就可放行的行为,加油站员工则矢口否认。

  记者表示可提供录音证据。加油站领班陈某则说:“我不知道。”自称是站长的乐某也否认:“我们加油站没有这样的规定。”

  在多方证据之下,乐某显得不耐烦。“铁门是我们打开的。”乐某承认之后表示,由于员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迫于无奈才给司机开铁门逃费。“之前常有司机为了逃费要强行过去,我们员工不开锁,挨了几次打。人家要打你,你能不开吗?”

  记者也核实到,该加油站确实曾在2009年2月24日、2010年6月22日、2010年6月26日,因车辆强行冲关,与加油站员工发生纠纷,加油站多次报警处理。而在2010年7月12日,车辆强行冲关并撞伤了加油站员工。

  “如果只是怕挨打,那为什么又制定加油100元以上才通过,100元以下不给通过呢?”面对记者的质疑,乐站长方才承认,“管理有疏忽”。

  治安队接管

  “逃费通道”今日将完全封闭

  对于该路口的管理问题,加油站站长乐某显得很气愤。“我们不开,就要挨打,我们能怎么办呢?路口的管理并不是我们的责任,你们去找社区。”乐某大声地叫记者与镇政府人员“请你们出去”。

  当日中午,涌头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进行协调。居委会表示,在设置松安收费站之前,路口已存在,是社区附近群众及工厂企业出入口。而设置此收费站时,上级有关部门未能考虑到社区群众出行的实际需求,妥善地提供便民通道。至今,收费广场的施工方案还没有完全执行到位,导致了收费管理与群众出行的矛盾,才造成了此路口的现状。

  逃废通道如何解决?涌头社区居委会在当天中午12时许,安排治安人员到现场对路口进行管理。居委会文副书记表示,凡社区居民与当地企业车辆可放行,外地车辆一律禁止通过。

  下午6时许,涌头社区居委会致电本报记者表示,为了彻底解决路口的管理难题,今天将把路口完全封锁。

  加油站表示

  今后不再参与路口管理

  据了解,埃索加油站属东莞国威公司所有。下午4时许,国威公司营运副总经理蔡先生联系本报记者,直喊冤。“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我们戴不起啊。”蔡先生说。

  蔡先生说,在去年以前,社区居委会未对路口进行封闭,车辆冲卡逃费的情况一直存在,情况非常严重,车辆堵塞导致加油站的生意也受到影响。

  去年年底,社区居委会封住了路口,但依然留有一处出口,方便居民和企业车辆出入加油。“这个出口也留下了后患。”蔡先生说。

  “我们曾配合收费站与社区居委会,防止车辆逃费有一年时间。我们的员工曾被欲强行通过的司机吐口水,本来我们没有这个义务。”蔡先生强调说。“这都应该是社区管理的。直到今年四五月份,社区的一家企业,因在加油站挂账加油,自己安装了铁门配了锁,并分了钥匙给我们。才有开门关门的事情。”

  “这个问题既然社区和收费站早就都知道了,为什么不与我们沟通?”蔡先生反问道,近半年没有相关部门与加油站方面交涉过此事。

  对于加油站要求加油100元才给放行的行为,蔡先生表示,“这只是员工行为,公司从没有相关文件规定。但这也说明我们的管理欠妥。”

  蔡先生最后表示,国威公司非常重视此事。“我们从此不在参与该路口涉及的任何管理问题。”蔡先生说。

  律师说法

  加油站行为或涉嫌“不正当竞争”

  记者了解到,对于该加油站以加油满百元为条件帮助车辆逃费的行为,长安镇政府非常重视。然而,该镇工商分局、综治办等部门进行了多方沟通,但均未能找到执法的法律法规。

  东莞鼎能律师事务所赵小兔律师也认为,该加油站的行为虽然不合理,但目前难以找到适应的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加油站的行为只是利用了收费站与社区管理的一个漏洞,从事商业行为,还不涉及到法律层面。只能建议收费站与社区居委会协商,妥善解决好这个漏洞。

  如果非要细究,加油站涉嫌采用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进行商品促销,工商部门或许可以从“不正当竞争”的方向入手调查认定。如果确实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话,工商部门可以进行查处,并作出处罚。加油站如对认定存在异议,可以向法院起诉。

  记者从东莞市能源行业协会了解到,业内人士对加油站的行为也议论纷纷。一名业内人士表示,即便该油站行为不违法,但作为企业应该诚实经营,加强自律,避免给企业和行业造成名誉上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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