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追欠款竟非法拘禁同学

  发布时间:2010-05-07 09:03:10 点击数:
导读:信息时报讯(记者聂奇文通讯员范汉平毕玲)因为好友欠下同学的钱未还,自己竟被4名同学持刀威胁写下欠条并拘禁2小时。日前从河南来东莞长安镇实习的4名中专生对自己的行为流下悔恨的泪水。4月27日,东莞第二市…


 
 
 
信息时报讯(记者 聂奇文 通讯员 范汉平毕玲) 因为好友欠下同学的钱未还,自己竟被4名同学持刀威胁写下欠条并拘禁2小时。日前从河南来东莞长安镇实习的4名中专生对自己的行为流下悔恨的泪水。4月27日,东莞第二市区人民法院以4被告人犯罪时均不满18周岁,且犯罪情节较轻,依法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赵某、闫某、杨某、张某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
  据介绍,赵某、闫某、杨某、张某与秦某、程某均是河南省洛阳市某中等专业学校2008级的学生。2009年9月他们被安排到长安镇某电子厂实习,其间,程某欠下赵某等4人共约2100元一直没还,赵某等4人索要未果。4人觉得另一同学秦某和程某关系密切,可以通过向秦某索要钱财,达到追偿程某欠款的目的。11月30日21时许,赵某等4人带刀具威胁秦某写下欠条,又拘禁其两小时后才放了他。秦某随后报警,次日赵某等4人被抓获归案。
  今年3月29日,东莞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对赵某等4人提起公诉。4月27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等4人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但考虑到其均是未成年的在校学生,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的具体情节,决定联合公诉机关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四被告人的家长、所在学校、实习单位对四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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