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报:商场关门30店铺被“紧急结业”

  发布时间:2011-03-29 20:47:43 点击数:
导读:店主称损失上百万东莞市南天大新集团有限公司称正协商赔偿事宜陈华信马闪山实习生詹丽萍    2月15日,厚街三屯大新百货商场内近三十家店主突然收到一份通知,称大新百货将在2月20日结业,要求商场内所有店…

店主称损失上百万 东莞市南天大新集团有限公司称正协商赔偿事宜
陈华信 马闪山 实习生 詹丽萍
 
  

  2月15日,厚街三屯大新百货商场内近三十家店主突然收到一份通知,称大新百货将在2月20日结业,要求商场内所有店铺在2月21日前结业搬迁。

  这些商户称,多数商铺与大新百货商场的租赁合同未到期,突然结业将让他们损失百万元以上。

  对此,商场上级公司东莞市南天大新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目前正与商铺业主协商赔偿事宜。

  过完年数十店主

  遭遇“被结业”

  昨天下午3时,记者来到厚街三屯大新百货商场。只见商场大门紧锁,门上贴出“结业通知”。在大门外两侧,未搬离的几家商户仍在坚持营业。

  在现场,近10名店主正要找大新百货商场索赔。据店主们介绍,大新百货除经营超市外,一楼内外还分租给近三十名店主经营服装、珠宝、饰品等。

  店主们告诉记者,2月15日,他们突然收到大新百货商场要商户们在2月21日撤离的通知。前天,商场即被锁上。

  经营珠宝店的陈先生2010年4月与商场方“东莞市南天大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三年的赁合同,“押金、进场费、装修等,前前后后投入了几十万元,还有两年合同才到期,一下子搬走,我要损失三十多万元呀!”陈先生说。

  “既然要搬,为什么还要跟我们签订那么长的租期呢?”店主们纷纷表示抗议,搬迁通知突然“袭击”让他们蒙受巨大损失。店主们称,他们总共损失在百万元以上。

  在场的店主们均表示,商场方并没有明确的赔偿方案,“听说只能拿押金和部分服务费”,其他损失则未予赔偿。对此,店主们无法接受。

  “竞争有不可预测性”

  商场表示无责

  昨日下午5时,记者致电该商场相关负责人何经理。何经理表示:“绝大多数店主未按时交租金,根据租赁合同,商场已在1月份单方面对这些店主解除合同,并不涉及赔偿问题。”

  对于一直按时交租的商铺,何经理表示,将全额退还店主入场时的押金,以及按比例赔偿服务费。至于店主因装修等经营所遭受的损失,何经理说:“这方面,我们没有赔偿计划,但具体赔偿可进一步协商。”

  对于店主们的索赔需求。何经理称,根据双方合同,“商业竞争之不可预测性,如商场整体终止营业,此情况不属于甲方(即商场)违约,不追究甲方任何违约责任。”记者在店主提供的租赁合同中,确实有此一条。对此,众多业主质疑是“霸王条款”,并打算集体向法院起诉该商场索赔。

  法说师律

  判断“不可预测性”是关键

  东莞鼎能律师事务所赵小兔律师表示,“商业竞争之不可预测性,如商场整体终止营业,此情况不属于甲方(即商场)违约,不追究甲方任何违约责任”作为免责条款,如在明确告知租户的情况下是有效的。

  “关键在于‘商业竞争的不可预测性’是否属实。”赵律师指出:“商场与店主的租期,不能超出该商场与房东租赁的期限,否则该商场涉嫌违法。如该商场是被迫结业,在法律上,根据合同该商场并无责任。”

  最后,赵律师表示:“如果是商场主动提出与房东解约,这并不属于‘不可预测性’的范畴,商场理应对店铺租户的装修等经营损失按租期比例赔偿。”

  对于该商场是否遭遇‘不可预测性’的搬迁,店主们并未接到商场方任何解释。该商场与房东之间的合同情况,该商场何经理表示不知情。该商场一名肖姓主管则透露,“因为跟房东合作不愉快。”
 
 

上一篇:东莞时报:高温补贴150元变50元环卫工人拒扫社区 下一篇:东莞时报:小区保安封门业主车辆进出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