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报:商场关门30店铺被“紧急结业”
店主称损失上百万 东莞市南天大新集团有限公司称正协商赔偿事宜
陈华信 马闪山 实习生 詹丽萍
2月15日,厚街三屯大新百货商场内近三十家店主突然收到一份通知,称大新百货将在2月20日结业,要求商场内所有店铺在2月21日前结业搬迁。
这些商户称,多数商铺与大新百货商场的租赁合同未到期,突然结业将让他们损失百万元以上。
对此,商场上级公司东莞市南天大新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目前正与商铺业主协商赔偿事宜。
过完年数十店主
遭遇“被结业”
昨天下午3时,记者来到厚街三屯大新百货商场。只见商场大门紧锁,门上贴出“结业通知”。在大门外两侧,未搬离的几家商户仍在坚持营业。
在现场,近10名店主正要找大新百货商场索赔。据店主们介绍,大新百货除经营超市外,一楼内外还分租给近三十名店主经营服装、珠宝、饰品等。
店主们告诉记者,2月15日,他们突然收到大新百货商场要商户们在2月21日撤离的通知。前天,商场即被锁上。
经营珠宝店的陈先生2010年4月与商场方“东莞市南天大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三年的赁合同,“押金、进场费、装修等,前前后后投入了几十万元,还有两年合同才到期,一下子搬走,我要损失三十多万元呀!”陈先生说。
“既然要搬,为什么还要跟我们签订那么长的租期呢?”店主们纷纷表示抗议,搬迁通知突然“袭击”让他们蒙受巨大损失。店主们称,他们总共损失在百万元以上。
在场的店主们均表示,商场方并没有明确的赔偿方案,“听说只能拿押金和部分服务费”,其他损失则未予赔偿。对此,店主们无法接受。
“竞争有不可预测性”
商场表示无责
昨日下午5时,记者致电该商场相关负责人何经理。何经理表示:“绝大多数店主未按时交租金,根据租赁合同,商场已在1月份单方面对这些店主解除合同,并不涉及赔偿问题。”
对于一直按时交租的商铺,何经理表示,将全额退还店主入场时的押金,以及按比例赔偿服务费。至于店主因装修等经营所遭受的损失,何经理说:“这方面,我们没有赔偿计划,但具体赔偿可进一步协商。”
对于店主们的索赔需求。何经理称,根据双方合同,“商业竞争之不可预测性,如商场整体终止营业,此情况不属于甲方(即商场)违约,不追究甲方任何违约责任。”记者在店主提供的租赁合同中,确实有此一条。对此,众多业主质疑是“霸王条款”,并打算集体向法院起诉该商场索赔。
法说师律
判断“不可预测性”是关键
东莞鼎能律师事务所赵小兔律师表示,“商业竞争之不可预测性,如商场整体终止营业,此情况不属于甲方(即商场)违约,不追究甲方任何违约责任”作为免责条款,如在明确告知租户的情况下是有效的。
“关键在于‘商业竞争的不可预测性’是否属实。”赵律师指出:“商场与店主的租期,不能超出该商场与房东租赁的期限,否则该商场涉嫌违法。如该商场是被迫结业,在法律上,根据合同该商场并无责任。”
最后,赵律师表示:“如果是商场主动提出与房东解约,这并不属于‘不可预测性’的范畴,商场理应对店铺租户的装修等经营损失按租期比例赔偿。”
对于该商场是否遭遇‘不可预测性’的搬迁,店主们并未接到商场方任何解释。该商场与房东之间的合同情况,该商场何经理表示不知情。该商场一名肖姓主管则透露,“因为跟房东合作不愉快。”
赵 小兔 高级合伙人、首席律师
业务范围:法律顾问、股东纠纷、合同纠纷、欠款催收、建筑房产、知识产权。
欢迎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