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这些做法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办?

 来源:东莞劳动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1-04-01 11:22:21 点击数:
导读:赵律师,您好。我现在所在的公司有以下情况,请问我该怎么办?1、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会保险。2、每周六上班,没有加班费。3、没有工资单。一个打工者。赵小兔律师解答:您好,感谢…

赵律师,您好。

      我现在所在的公司有以下情况,请问我该怎么办?

      1、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会保险。
      2、每周六上班,没有加班费。
      3、没有工资单。                                                   一个打工者。


 

赵小兔律师解答:

        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关于您的咨询,简单解答如下,仍有不明白的,请随时打我电话13726480060咨询。       

       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你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公司应当给你支付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支付不超过11个月,且你必须在一年之内申请仲裁,否则就会因为超过1年的仲裁时效而不被支持。

      至于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你可以以此理由随时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按年限赔偿你经济补偿金。

      2、我国劳动法规定,加班必须给予加班费用。

      实际操作中,如果你的工资经折算低于东莞最低工资,则应当补足加班工资。

     3、没有工资单,问题不大。关于工资问题,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

      如果你认为你需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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