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咨询,谢谢

  发布时间:2011-04-07 10:34:05 点击数:
导读:我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当时我在路边站着,被一辆桑塔纳撞成重伤(符合法律规定的重伤标准),肇事者在路人指责下将我送至医院走廊,随即逃逸,几天后被交警找到,交警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可至今已有大半年,肇事者却连医药费都…

    我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当时我在路边站着,被一辆桑塔纳撞成重伤(符合法律规定的重伤标准),肇事者在路人指责下将我送至医院走廊,随即逃逸,几天后被交警找到,交警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可至今已有大半年,肇事者却连医药费都一分未付,现我已起诉到法院,但只是民事诉讼,如今还未开庭.请问我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吗?如果可以,我该怎么办,是不是还得再起诉?当时我是在校大学生,但今年7月份已毕业,因为伤病至今未能工作,我的误工费该如何计算?谢谢!


赵小兔律师的解答:

    你好。  

1、不构成犯罪,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申请伤残鉴定,要求支付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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