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发布时间:2011-05-26 15:24:42 点击数:
导读:问:因结婚要购入一套二手房。卖房的女房东提供的产证上是她和她父亲的名字,中介亦表示此房买卖无问题。但在办理产证的过程中,其老公忽提起诉讼,要求成为房产共有人,事后才知他们在打离婚诉讼官司。所以此房子暂时…

问:因结婚要购入一套二手房。卖房的女房东提供的产证上是她和她父亲的名字,中介亦表示此房买卖无问题。但在办理产证的过程中,其老公忽提起诉讼,要求成为房产共有人,事后才知他们在打离婚诉讼官司。所以此房子暂时被法院冻结。我现已将100多万前期的费用支付于女房东,但还有贷款60万银行尚未支付。女房东表示愿意将80万压到法院保证房子继续交易,但此方案是否可行不得而知?此事情已经拖了一个月多,按合同条约已经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总额的20%,我也犹豫是否应该起诉他们?起诉对象包含中介否?



赵小兔律师的解答:

       你好。女房东表示愿将80万元押到法院的行为,不能保证你可以合法取得该房的产权证,因为如果法院认定该房系夫妻共同财产,老公不同意售房的话,该房无法出售。再加上房产调控的因素,因此你可以考虑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你与房东签订的是买卖合同,与中介签订的是居间合同,属于两个不同法律关系,应分别起诉。由于中介未尽尽职调查职责,没有查清房屋的真实产权情况,便撮合你们双方成交,导致房屋无法成交,其主观上具有过错,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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