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签

  发布时间:2011-06-16 10:42:53 点击数:
导读:你好!我是02年9月到这家公司的,之前合同都是1年1年的签的,10年的合同到12月31到期,现在公司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请问赔偿金怎么计算?谢谢!赵小兔律师的解答:你好。问题的关键在于在2008年1月1日之后,你与…

      你好!我是02年9月到这家公司的,之前合同都是1年1年的签的,10年的合同到12月31到期,现在公司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请问赔偿金怎么计算?谢谢!


赵小兔律师的解答:

       你好。问题的关键在于在2008年1月1日之后,你与单位签订了几次一年期劳动合同。如果签订了三次,则你有权认为单位已经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合同的,你可以申请恢复劳动关系、补发工资;不申请恢复的,单位应当双倍支付赔偿金,计十七个月工资。如果只签订了两次,则根据上海有关规定,单位有权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你只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你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在单位工作三年的经济补偿金,计三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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