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什么是劳动保护,企业为什么要进行劳动保护?

  发布时间:2006-11-01 21:31:19 点击数:
导读:劳动保护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劳动保护是指对劳动者各个方面合法权益的保护,即通常所称的劳动者的保护;其狭义仅指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保护,又称劳动安全卫生或职业安全卫生。实施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劳动保护是指对劳动者各个方面合法权益的保护,即通常所称的劳动者的保护;其狭义仅指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保护,又称劳动安全卫生或职业安全卫生。实施劳动保护的是用人单位,保护对象是劳动者。具体地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有保护的义务。之所以要进行劳动保护是因为劳动者在劳动的过程中存在着职业危害因素,而且可能对劳动者的人身造成有害的后果。一种情形表现为急性伤害,即劳动者的伤亡事故;另一种情形表现为慢性伤害,即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身体早衰。职业性危害是长期从事某种职业的劳动,又未能对不卫生因素采取防范措施,而产生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能力的危害作用。在生产活动中,劳动者的身体机能和健康状况可能受到生产工艺过程、外界环境等不良因素和有害物质的不良影响。这种职业性危害的因素是很多的,主要有:⒈)与生产过程有关的毒害,包括不良的气象条件、不正常的气压、电磁辐射(包括无线电波、红外线、强光、紫外线等)、电离辐射(包括x射线、e、p、Y射线等)、噪声、震动、超声波、生物性毒物、生产性粉尘、微生物或寄生虫的感染与侵袭、兽害、虫害等。(2)与劳动过程有关的危害因素,包括工作时间过长或缺乏工间休息制度、劳动强度过大、工作的安排与劳动者本人的健康状况或生理条件不相适应、长时间采取同一体位即不良体位,个别系统和器官过度紧张等。(3)与工作场所卫生条件有关的危害因素,包括厂房面积或体积不足,通风、取暖设备不良甚至欠缺,防尘、防毒设备不完备,厂房建筑的设计和设备管理制度有缺陷、照明设备不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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