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报》三千元存进别人账户取不出

作者:记者 陈景彬 来源:东莞时报 发布时间:2010-11-08 10:04:28 点击数:
导读:http://dgtimes.timedg.com/html/2010-09/20/content_520706.htm律师建议,事主可到法院起诉对方不当得利本报记者陈景彬 if(picResCount>0){ document.getElementB…
http://dgtimes.timedg.com/html/2010-09/20/content_520706.htm
律师建议,事主可到法院起诉对方不当得利
本报记者 陈景彬

  今年4月份,前老板娘把万江的一家便利店转让出去,并附赠一个存折。直到7月份,新老板娘黄小姐才发现,由于不知道密码,里面的3000元无法取走。她尝试联系前老板娘多次,对方均无任何回应。广东鼎能律师事务所赵小兔律师表示,可通过法院起诉对方不当得利。

  店铺转让令烟草账号失效

  黄小姐来自江西,多年前在东莞开了一家服装店。今年6月15日,她从陈小姐手中,把位于万江牌楼基岳潭坊岳潭路口的天福便利店转让过来,成为该便利店的新老板娘。

  与此同时,黄小姐还接过了陈小姐手中的烟草证,以及一个陈小姐户名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折。黄小姐说,每个星期,她都要从烟草局批发一批香烟回来,然后通过存折,向烟草局交款。

  大概到了7月份,烟草局的工作人员来到店里巡查,发现黄小姐的便利店此前不是本人所有,存折户名还是前老板娘陈小姐。因此,烟草局工作人员告知黄小姐,再也无法通过存折向烟草局汇款。“他们要我重新办理新的存折。”黄小姐回忆说。

  存折在手三千元取不走

  随后,黄小姐拿着存折,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万江支行,准备把存折里属于自己的三千元现金取出来,再办新存折。直到此时,黄小姐才发现,自己并不知道存折的密码。黄小姐称,自己多次致电陈小姐,希望对方能告知存折密码,“她总是说自己在福建,丈夫也生病了,赶不回来。”

  于是,银行建议黄小姐申请存折副本丢失,此举需要花多个工作日。但黄小姐认为,自己手上没有陈小姐的个人身份证,根本就没办法挂失。迫于无奈的黄小姐既报了警,又继续拨打陈小姐的电话,“她就是一直推托。”陈小姐认为,如果对方真的有诚意,其实可以随时在电话里告知密码。

  9月19日下午,记者尝试联系陈小姐。一名接电话的男子称,陈小姐不在身边,记者再次联系时,对方直接挂断了电话。

  银行称协商或走法律途径

  记者咨询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客服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建议黄小姐,最好能与陈小姐进行沟通协商,如果不行,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广东鼎能律师事务所的赵小兔律师表示,黄小姐可以凭着转让合同、存折、汇款凭证等证明,到法院起诉对方不当得利,以取回存折里的三千元。

  赵律师建议市民,在接收转让的店铺时,必须了解这种变更或登记相关手续的流程,也可以委托专业人士进行变更或登记,以免给日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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