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报》公交司机公布录像想证明自己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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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时新再次提出不满意被东莞城巴公司罚钱调岗 时报追踪 公交急刹摔伤乘客 赔偿三千 事件回放 今年6月8日晚8时5分,为躲避桥面上一个大坑,16路公交车司机踩了刹车,致车内一乘客摔倒,头部受轻伤。(详见本报6月30日A06版相关报道) 9月20日下午3点正,由东莞人力资源局莞城分局主持召开的仲裁在浩宇大厦7楼举行。期间,司机陈时新向媒体首先公开公交录像内容,并再次提出不满意被东莞城巴公司罚钱调岗。 在仲裁庭上。陈时新为证明清白,向在座媒体公布由交警调出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该女乘客没有就坐之余,还一手拿着包,一手在打电话。当司机急刹车时,该乘客抓住了扶手,而且没有摔倒。 为此,陈时新再次向东莞城巴公司代表提出,要求补回从6月29日到8月9日2800元的工资,回到C4路司机工作岗位,以及被诉人补偿精神损失费。 对于陈时新所提供的监控录像,东莞城巴公司代表表示对其来源并不认可。 至于工资等问题,东莞城巴公司代表同样认为,公司调其做机动司机,主要是对广大乘客负责,6月28日之后,陈时新一直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发放2800元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广东鼎能律师事务所赵小兔律师表示,无论监控录像里的内容是真是假,交警部门都不存在任何责任,事故认定书也不能够进行行政复议,“因为事故认定书只能作为一种证据,法院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 赵律师说,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服,陈时新可以求助于人民法院。 (请奉先生、户先生各领取报料奖50元) |
赵 小兔 高级合伙人、首席律师
业务范围:法律顾问、股东纠纷、合同纠纷、欠款催收、建筑房产、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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