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协议效力

  发布时间:2011-04-02 14:06:41 点击数:
导读:你好!赵律师,我是2002年和我老婆结婚的,实际登记日期是2005年,已有二女一男三个小孩,一个是2002年出生,一个是2006年出生,一个是2007年出生(未满两周岁),女方已结扎,婚后两人在广东潮州潮安县家里经营电脑生…

       你好!赵律师,我是2002年和我老婆结婚的,实际登记日期是2005年,已有二女一男三个小孩,一个是2002年出生,一个是2006年出生,一个是2007年出生(未满两周岁),女方已结扎,婚后两人在广东潮州潮安县家里经营电脑生意,,成本是父母给的,由于经营不善,一直处于亏本状态,本人于2008年12月过来佛山打工,离开家里半年,夫妻关系恶化,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准备离婚,由于本人没有什么财产,在结婚后跟妻子签定了婚后协议(未登记之前),大概内容为如夫妻双方有一方因为婚外情而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出轨方放弃所有财产,现在是因为感情破裂,而不是婚外情,不知道这张协议有没有效,还有本人在外出打工过程为我舅舅挂名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不知道会不会对他们公司造成影响,如何避免因为个人原因而造成那两家公司的损失(或则如何证明自己在两家公司实际没有出资),以及自己的财产及孩子的分配问题,能帮我详细分析一下吗?谢谢。


赵小兔律师解答:

   你们签的那份协议时无效的。
    如果只是挂名法人代表,则没什么问题。如果是登记的股东,则有可能牵涉到股权问题。你现在可以将公司股东进行变更,还原原本的事实。
     孩子抚养方面,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东莞顾问律师网 免费法律咨询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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