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担负赔偿?

  发布时间:2011-04-02 14:23:49 点击数:
导读:赵律师,你好。2009年*月的中午我们一共8个人喝酒,中午12点开始的,到1点5分结束的,我们一起喝酒相互并没有劝酒,也没喝多,结束后我们各自走了,后来我们其中一人骑摩托车在去钓鱼的路上撞死,事故鉴定为单方酒后驾…

     赵律师,你好。2009年*月的中午我们一共8个人喝酒,中午12点开始的,到1点5分结束的,我们一起喝酒相互并没有劝酒,也没喝多,结束后我们各自走了,后来我们其中一人骑摩托车在去钓鱼的路上撞死,事故鉴定为单方酒后驾车责任,酒店分手的时候并没有喝醉,也没有带任何钓鱼工具,事后现场发现有钓鱼工具,过后1个月,他们通过法院起诉我们,说我们是劝酒,致使死者醉酒并且迷路,然后在电线杆上闯死,他骑的摩托车审车到2008年6月前的,所以说他的摩托车没审车,而且也没带头盔,这方面责任与我们有关系吗?其法院是不是不应该接受这种没有证据的案件?请问醉酒的含义,含酒精浓度多少为醉酒?


赵小兔律师的解答

    你好之前有因劝酒导致他人醉酒后驾车发死亡而需要赔偿的案例,不过也只承担部分责任。因为死者作为成年人,应当认识到醉酒后驾车的危险性而仍采取该行动,其自身应承担大部分责任。
    另外,根据“谁主张谁举证举”的证规则,原告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有劝酒的行为,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即败诉的风险)。

 

——东莞顾问律师网 免费法律咨询

上一篇:婚后协议效力 下一篇:购房合同与房产证面积之差的补充协议